道德经

河上公本《道德经》-守道第五十九

【原文】

治人,事天,莫若啬。夫为啬,是谓早服。早服谓之重积德。重积德则无不剋,无不剋则莫知其极,莫知其极〔则〕可以有国。有国之母,可以长久。是谓深根固蒂,长生久视之道。


【注释】

治人:谓人君治理人民。

事天:事,用也。当用天道,顺四时。

莫若啬:啬,爱惜也。治国者当爱〔惜〕民财,不为奢泰。治身者当爱〔惜〕精气,不为放逸。

夫为啬,是谓早服:早,先也。服,得也。夫独爱〔惜〕民财,爱〔惜〕精气,则能先得天道也。

早服谓之重积德:先得天道,是谓重积得于己也。

重积德则无不剋:剋,胜也。重积德于己,则无不胜。

无不剋则莫知其极:无不剋胜,则莫知有知己德之穷极也。

莫知其极〔则〕可以有国:莫知己德者有极,则可以有社稷,为民致福。

有国之母,可以长久:国身同也。母,道也。人能保身中之道,使精气不劳,五神不苦,则可以长久。

是谓深根固蒂:人能以气为根,以精为蒂,如树根不深则拔,〔果〕蒂不坚则落。言当深藏其气,固守其精,使无漏泄。

长生久视之道:深根固蒂者,乃长生久视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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