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河上公本《道德经》-配天第六十八

【原文】

善为士者不武,善战者不怒,善胜敌者不与,善用人者为之下。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古之极。


【注释】

善为士者不武:言贵道德,不好武力也。

善战者不怒:善以道战者,禁邪于胸心,绝祸于未萌,无所诛怒也。

善胜敌者不与:善以道胜敌者,附近以仁,来远以德,不与敌争,而敌自服也。

善用人者为之下:善用人自辅佐者,常为人执谦下也。

是谓不争之德:谓上为之下也。是乃不与人争之道德也。

是谓用人之力:能身为人下,是谓用人臣之力也。

是谓配天古之极:能行此者,德配天也。是乃古之极要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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