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河上公本《道德经》-俭武第三十

【原文】

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。其事好还。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。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。善有果而已,不敢以取强。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骄,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强,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。不道早已。


【注释】

以道佐人主者:谓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。

不以兵强天下:以道自佐之主,不以兵革,顺天任德,敌人自服。

其事好还:其举事好还自责,不怨于人也。

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:农事废,田不修。

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:天应之以恶气,即害五穀,尽伤人也。

善有果而已:善用兵者,当果敢而已,不美之。

不敢以取强:不以果敢取强大之名也。

果而勿矜:当果敢谦卑,勿自矜大也。

果而勿伐:当果敢推让,勿自伐取其美也。

果而勿骄:骄,欺也。果敢勿以骄欺人。

果而不得已:当过果敢至诚,不当逼迫不得已也。

果而勿强:果敢勿以为强兵、坚甲以欺凌人也。

物壮则老:草木壮极则枯落,人壮极则衰老也。言强者不可以久。

是谓不道:枯老者,坐不行道也。

不道早已:不行道者早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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