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河上公本《道德经》-任成第三十四

【原文】

大道犯兮,其可左右。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,功成不名有,爱养万物而不为主。常无欲,可名于小。万物归焉而不为主,可名为大。是以圣人终不为大,故能成其大。


【注释】

大道犯兮:言道犯犯,若浮若沉,若有若无,视之不见,说之难殊。

其可左右:道可左可右,无所不宜。

万物恃之而生:恃,待也。万物皆待道而生。

而不辞:道不辞谢而逆止也。

功成不名有:有道不名其有功也。

爱养万物而不为主:道虽爱养万物,不如人主有所收取。

常无欲,可名于小:道匿德藏名,怕然无为,似若微小也。

万物归焉而不为主:万物皆归道受气,道非如人主有所禁止也。

可名为大:万物横来横去,使名自在,故可名于大也。

是以圣人终不为大:圣人法道匿德藏名,不为满大。

故能成其大:圣人以身师导,不言而化,万事修治,故能成其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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