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河上公本《道德经》-制惑第七十四

【原文】

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若使民常畏死,而为奇者,吾得执而杀之。孰敢?常有司杀者。夫代司杀者,是谓代大匠斲。夫代大匠斲者,希有不伤手矣。


【注释】

民不畏死:治国者刑罚酷深,民不聊生,故不畏死也。治身者嗜欲伤神,贪财杀身,民不知畏之也。

奈何以死惧之:人君不宽刑罚,教民去情欲,奈何设刑法以死惧之﹖

若使民常畏死:当除己之所残剋,教民去利欲也。

而为奇者,吾得执而杀之。孰敢:以道教化而民不从,反为奇巧,乃应王法执而杀之,谁敢有犯者﹖老子疾时王不先道德化之,而先刑罚也。

常有司杀者:司杀者,谓天居高临下,司察人过。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也。

夫代司杀者,是谓代大匠斲:天道至明,司杀有常,犹春生夏长,秋收冬藏,斗杓运移,以节度行之。人君欲代杀之,是犹拙夫代大匠斲木,劳而无功也。

夫代大匠斲者,希有不伤手矣:人君行刑罚,犹拙夫代大匠斲,则方圆不得其理,还自伤。代天杀者,失纪纲,不得其纪纲,还受其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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