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帛书《老子》甲本-第七十三章

[原文]

将欲取①天下而为②之,吾见其弗得已③。夫天下神器④也,非可为者也。为者败之,执者失之。不可执也⑤。物⑧或行或随⑨;或炅或吹;或强或挫⑾;或坏或撱。是以圣人去甚、去泰⒀、去奢。


[译文]

想要治理天下,却又要用强制的办法,我看他不能够达到目的。天下的人民是神圣的,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力统治,否则用强力统治天下,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力统治,否则用强力纺治天下,就一定会失败;强力把持天下,就一定会失去天下。因此,圣人不妄为,所以不会失败;不把持,所以不会被抛弃。世人秉性不一,有前行有后随,有轻嘘有急吹,有的刚强,有的赢弱;有的安居,有的危殆。因此,圣人要除去那种极端、奢侈的、过度的措施法度。


[注释]

1、取:为、治理。

2、为:指有为,靠强力去做。

3、弗得己:达不到、得不到。

4、天下神器:天下,指天下人。神器,神圣的物。

5、执:掌握、执掌。

6、无为:顺应自然而不强制。

7、夫:一本作“故”。

8、物:指人,也指一切事物。

9、随:跟随、顺从。

13、泰:极、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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