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帛书《老子》甲本-第七十六章

[原文]

道恒无名,楃唯(朴①虽)小②,而天下弗敢臣③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④。天地相谷(合),以俞甘洛(露),民莫之令而自均⑤焉。始制有名⑥,名亦既有,亦将知止,知止可以不殆⑦。俾(譬)道之在天下也,猷小浴(谷)之与江海也。


[译文]

“道”永远是无名而质朴的,它虽然很小不可见,天下没有谁能使它服从自己。侯王如果能够依照“道”的原则治理天下,百姓们将会自然地归从于它。天地间阴阳之气相合,就会降下甘露,人们不必指使它而会自然均匀。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种管理体制,制定各种制度确定各种名分,任命各级官长办事。名分既然有了,就要有所制约,适可而止,知道制约、适可而止,就没有什么危险了。“道”存在于天下,就像江海,一切河川溪水都归流于它,使万物自然宾服。


[注释]

1、无名、朴:这是指“道”的特征。

2、小:用以形容“道”是隐而不可见的。

3、弗敢臣:臣,使之服从。这里是说没有人能臣服它。

4、自宾:宾,服从。自将宾服于“道”。

5、自均:自然均匀。

6、始制有名:万物兴作,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。名,即名分,即官职的等级名称。

7、可以不殆:不殆,没有危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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