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帛书《老子》甲本-第二十七章

[原文]

亓安也,易持也。亓未兆也,易謀也。亓脆也,易判也①。亓微也,易散也。为之於亓未有也,治之於亓未乱也。合抱之木,生于毫末②;九成之台,作於羸(蔂)土③。百仁(仞)之高,台(始)於足下。为之者败之,执之者失之。圣人无为也,故无败也;无执也,故无失也⑤。民之从事也,恒於亓成事而败之。故慎终若始,则无败事矣。是以圣人欲不欲,而不贵难得之䞈(货);学不学⑥,而复众人之所过;能辅万物之自然,而弗敢为⑦。


[译文]

局面安定时容易保持和维护,事变没有出现迹象时容易图谋;事物脆弱时容易消解;事物细微时容易散失;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以前就处理妥当;治理国政,要在祸乱没有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。合抱的大树,生长于细小的萌芽;九层的高台,筑起于每一堆泥土;千里的远行,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走出来的。有所作为的将会招致失败,有所执着的将会遭受损害。因此圣人无所作为所以也不会招致失败,无所执着所以也不遭受损害。人们做事情,总是在快要成功时失败,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,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,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。因此,有道的圣人追求人所不追求的,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货物,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,补救众人所经常犯的过错。这样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会妄加干预。


[注释]

1、亓脆也,易判也:物品脆弱就容易消解。

2、毫末:细小的萌芽。

3、羸(蔂)土:堆土。

6、学:这里指办事有错的教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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