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帛书《老子》甲本-第三十三章

[原文]

善为士者①不武,善战者不怒,善胜敌者弗与②,善用人者为之下。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,是谓【配】天,古之极③也。


[译文]

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,不逞其勇武;善于打仗的人,不轻易激怒;善于胜敌的人,不与敌人正面冲突;善于用人的人,对人表示谦下。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,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,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。


[注释]

1、善为士者:士,即武士,这里作将帅讲。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。

2、不与:意为不争,不正面冲突。

3、配天古之极:符合自然的道理。一说“古”字是衍文。

用手机扫一扫访问本站
利民吧文章数据均来自于互联网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,请联系我们处理。
Copyright © 2016-2024 利民吧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