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-第五十六章

【原文】
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。塞其兑,闭其门,挫其锐,解其分,和其光,同其尘,是谓玄同。故不可得而亲,不可得而疏;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;不可得而贵,不可得而贱,故为天下贵。

【译文】
因自然也。造事端也。含守质也。除争原也。无所特显,则物无偏争也。无所特贱,则物无偏耻也。可得而亲,则可得而疏也。可得而利,则可得而害也。可得而贵,则可得而贱也。无物可以加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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