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-第五十章

【原文】
出生入死,生之徒十有三,死之徒十有三,人之生动之死地,亦十有三。夫何故?以其生生之厚。盖闻善摄生者,陆行不遇兕虎,入军不被甲兵。兕无所投其角,虎无所措其爪,兵无所容其刃。夫何故?以其无死地。

【译文】
出生地,入死地。十有三,犹云十分有三分。取其生道,全生之极,十分有三耳。取死之道,全死之极,十分亦有三耳。而民生生之厚,更之无生之地焉。善摄生者,无以生为生,故无死地也。器之害者,莫甚乎兵。兽之害者,莫甚乎兕虎。而令兵戈无所容其锋刃,虎兕无所措其爪角,斯诚不以欲累其身者也,何死地之有乎?夫蚖蟺以渊为浅,而凿穴其中;鹰鹯以山为卑,而增巢其上。矰缴不能及,网罟不能到,可谓处於无死地矣。然而卒以甘饵,乃入於无生之地,岂非生生之厚乎?故物苟不以求离其本,不以欲渝其真,虽入军而不害,陆行而不可犯也。赤子之可则而贵,信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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