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-第四十二章

【原文】
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人之所恶,唯孤寡不穀,而王公以为称。故物或损之而益,或益之而损。人之所教,我亦教人,强梁者不得其死。吾将以为教父。

【译文】
万物万形,其归一也。何由致一?由於无也。由无乃一,一可谓无。已谓之一,岂得无言乎?有言有一,非二如何?有一有二,遂生乎三。从无之有,数尽乎斯,过此以往,非道之流。故万物之生,吾知其主,虽有万形,冲气一焉。百姓有心,异国殊风,而得一者,王侯主焉。以一为主,一何可舍?愈多愈远,损则近之,损之至尽,乃得其极。既谓之一,犹乃至三,况本不一,而道可近乎?损之而益,岂虚言也。我之非强使人从之也,而用夫自然,举其至理,顺之必吉,违之必凶。故人相教,违之必自取其凶也,亦如我之教人勿违之也。强梁则必不得其死。人相教为强梁,则必如我之教人不当为强梁也。举其强梁不得其死以教耶?若云顺吾教之铃吉也,故得其违教之徒,适可以为教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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