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-第三十章

【原文】
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还。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。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。善有果而己,不敢以取强。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骄,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强。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。

【译文】
以道佐人主,尚不可以兵强於天下,况人主躬於道者乎?为始者务欲立功生事,而有道者务欲还反无为,故云其事好还也。言师凶害之物也,无有所济,必有所伤。贼害人民,残荒田亩,故约荆棘生也。果,犹济也。言善用师者,趣以济难而已矣,不以兵力取强於天下矣。吾不以师道为尚,不得已而用,何矜骄之有也。言用兵虽趣功果济难,然时故不得已当复,用者但当以除暴乱,不遂用果以为强也。壮,武力暴兴也,喻以兵强於天下者也。飘风不终朝,骤雨不终日,故暴兴必不道早已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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