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-第二十七章

【原文】
善行无辙迹,善言无瑕谪,善数不用筹策,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,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。是以圣人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;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,是谓袭明。故善人者,不善人之师;不善人者,善人之资。不贵其师,不爱其资,虽智大迷。是谓要妙。

【译文】
顺自然而行,不造不始,故物得至而无辙迹也。顺物之性,不别不析,故无瑕谪可得其门也。因物之数,不假形也。因物自然,不设不施,故不用关楗绳约,而不可开解也。此五者皆言不造不施,因物之性,不以形制物也。圣人不立形名,以检於物,不造进向以殊弃不肖,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始,故曰无弃人也。不尚贤能,则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,则民不为盗;不见可欲,则民心不乱。常使民心无欲无惑,则无弃人矣。举善以师不善,故谓之师矣。资,取也。善人以善齐不善,以善弃不善也#3,故不善人,善人之所取也。虽有其智,自任其智不因物,於其道必失,故曰虽智大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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