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道德经-第三十二章-知止不殆

【原文】

道常无名、朴。虽小,天下莫能臣①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②。天地相合,以降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。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,知止可以不殆。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于江海。


【注释】

①莫:没有谁。臣:使之服从。

②宾:服从。


【译文】

“道”始终都是无名而质朴的状态。虽然小得无法分辨,可是天下却没有谁能使它臣服的。诸侯君王若能遵守道的原则来治理天下,万物将会自然归从于他。天地间阴阳之气相合,就会降下润泽万物的甘露,人们不须指使命令它,它就能自然分布均匀。万物兴作,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,各种名称已经制定了,就要有所制约,明白了各自的制约,守好本位,就没有什么危险了。道存在于天下,就像江海,一切河川溪水都归流于它,使万物自然臣服。


【导读】

“道”是侯王使天下归之应当遵守的。“道”虽然朴素,却是自然间最基本的规律,天下万物向道,就像川谷之水流入江海一样自然。“名”是造成世间纷乱的原因,应该对其有所制约,如此才不会陷入危险。


【解析】

这一章有两个要点,一生讲统治者如能以道的法则治理天下,自然会得到天下人的拥戴。二是讲“知止”。道是“无名”的,而文化思想、制度是“有名”的。对于文化思想的提倡、制度的运用用不要过分,要适可而止,这样才不至于出现危险。


道德存在于万物之中,而万物也都受着道德的支配和调节。如果合乎了大道和大德,那么一切事情都会顺其自然,人民安定,天下大治。然而大道和大德到底是什么呢?


“道常无名、朴。虽小,天下莫能臣。”至于大道,我们始终没有办法用一个固定的概念去描述它,但道又确实是存在的,它大到无穷大,小到无穷小。如果非要用一个概念去为它命名,那就是“朴”字。尽管“朴”字微小精致,但谁都无法让它臣服,谁也不能支配它。相反,它却主宰着人类万物。


只要得道之人能够守得住这个纯真的朴,那么天下间所有的事物都会自然而然地为他效劳,为他服务。不仅如此,就连上天和大地也会阴阳相合,润泽万物。而百姓也不需要帝王侯公去下什么命令.就可以自然和睦、无私无欲了。


不过.人类的认识有一定的局限性,这个局限性表现在什么方面呢?就是必须设立概念和名相。如果没有概念和名相,人们也就不能运用思维,也就不能认识事物了。所以,对于世间的每一个事物,我们都要先确定出一个概念和名相来,然后才能把这些事物以概念和名相的方式,植入我们的脑中,在我们的思维系统里运作。尽管人们确定的概念本身就存在着很多问题,但是一直努力地接近最终的真理。所以,我们不能否定名相的作用和意义,老子也是如此。尽管名相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性.但是老子一直运用名相来认识事物。这是因为一旦离开了名相,老子就无法说话了,而我们也就无法领悟他的哲理了。


因此,当人类开始认识事物的时候,就制定出了名相和概念。不过老子认为,既然制定了名相和概念,就不要过于分别和执着于人们自己的认识。因为人们的认识是有限的,一切都要掌握个度,要适可而止。如果在自己的认识的支配下走得太远,就会违背真正的“朴”,从而破坏自然的平衡,自然也将给我们降下灾难。


大道生出万物,同时也存在于万物之中。换句话说,就是天下万物生于大道,但又回归于大道之中,时时刻刻不偏离大道,这就好比那天下的千万条河流,尽管流向多有变化,但最终都会归于大海之中。


君王在治理天下的时候,也应该像那大道一样,善于接受天下万物。然而,人们都习惯于分别,都喜欢美丽的事物,而厌恶丑陋的事物。对于那些王侯公卿,如何才能让他们处于下方而容纳天下万物呢?如果君王爱憎分明,习惯于分别别事物,百姓如何能够得到他们的庇护,又如何能够顺从依附他们呢?


因此,君王治理天下,就要像大道之朴那样善于处下,善于容纳天下万物,庇护天下万民,只有这样才能治理好天下,才能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。


总起来说,老子在本章中由治身之道扩展到治国之道,辩证地说明了道与法的关系。治身之朴,指的就是治国之法。朴是自然的、纯真的,治国之法也必须是正义而神圣的,任何人都不能居于这个法则之上。治国者如果能够实现法治,天下万民将自然归服。治国的法则在制定之初,具有详细而具体的内容条款。通过宣传学习,人们就具备了守法观念。那些不能遵纪守法的人,就要受到制裁。不


过,得道之人制定治国法则,不是为了惩罚人们,而是为了规范、约束人们的思想行为,从而减少犯罪的行为,维护社会的安定。所以说,立法是手段,止法是目的,只有使治国的法则和道德结合在一起,并最终以道德取代法则,社会才会安定,天下才会太平。
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道,无形不系,常不可名。以无名为常,故曰“道常无名”也。朴之为物,以无为心也,亦无名。故将得道,莫若守朴。夫智者,可以能臣也;勇者,可以武使也。巧者,可以事役也;力者,可以重任也。


朴之为物,愦然不偏,近于无有,故曰“莫能臣”也。抱朴无为,不以物累其真,不以欲害其神,则物自宾而道自得也。天地相合,则甘露不求而自降。我守其真性无为,则民不令而自均也。


道是没有形象,抽象、永恒,不可以命名的。道永远是不能被命名的,所以说道常无名。像原木一样朴素、简单的特性体现在具体事物时,以虚无为心,也没有名字、无法言说。所以如果想得道,什么也不如持守原木的这种朴素、简单、天然。智者,可以利用他的才能;勇者,可以利用他的武功;巧的人可以让他去办事;有力量的人可以让他去抬举重物。


像原木一样朴素、简单的特性体现在具体事物上,没有某种特性突出能够被使用,接近于无,所以说不能被臣使。抱着朴素、简单的心理状态而无所作为,不以外物来牵累自己的真性情,不以欲望来影响自然规律的作用,其他事物就会自然宾服,而道就自然得到了。天地的阴阳之气相互作用,甘露就自然而然地降下来。我持守的本性无所作为,百姓们就不用指挥命令而自然规整有序了。


始制,谓朴散始为官长之时也。始制官长,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,故始制有名也。过此以往,将争锥刀之末,故曰“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”也。遂任名以号物,则失治之母也,故“知止所以不殆”也。


川谷之与江海,非江海召之,不召不求而自归者也。行道于天下者,不令而自均,不求而自得,故曰“犹川谷之与江海”也。


始制,就是朴素、简单的性质分散在万物之中并在其中发挥引导作用的时候。既然万物都有了引导者,就不可以不设立名分来区分高贵与卑微,所以说万物从最初始的运作就都有各自的名分。从这开始如果再继续发展下去,万物就将开始争夺利益,所以说有了名字的都是物质性的,物质性的事物都有它们的局限。所以由名字来称呼、区分事物,重视事物间的区别而忽视了万物的道的统一性,就是天下治理不好的原因,所以说知道停止,才能没有危险。


是河流流进江海,而不是江海召唤河流,河流是不用召唤、不用要求自己流过去的。行道的人,不需要他发号施令,万物都能得到公平的对待,不需要他去为自己谋取利益就自然能够得到,所以说就像河流自然而然地流向江海一样。


苏辙《老子解》

朴,性也。道常无名,则性亦不可名矣。故其为物,舒之无所不在,而敛之不盈毫末。此所以虽小而不可臣也。故匹夫之贱,守之则尘垢秕糠足以陶铸尧舜;而侯王之尊,不能守,则万物不宾矣。冲气升降,相合为一而降甘露,吻然被万物,无不均遍。圣人体至道以应诸有,亦如露之无不及者。此所以能宾万物也。


朴,就是本性。道是永远无法言说的,而本性也是不能言说、不能命名的。所以它体现在具体事物中,延展无处不在,收敛起来比叶芽还小。这就是为什么朴虽小却无法像君王对待臣下一样地去指使它。所以卑下的百姓如果能守本性,就像尘土、糟糠能烧成陶器一样,也能成为尧舜那样的大人物;而身份尊贵的侯王,如果不能守住本性,万物也不会服从他。阴阳二气合二为一就会降雨,普遍均匀地落在万物之上。圣人体察根本的道而对每一事物都有所回应,也像下雨一样的均匀。所以能够使万物服从、归顺。


圣人散朴为器,因器制名,岂其徇名而忘朴,逐末而丧本哉!盖亦知复于性,是以秉万物而不殆也。江海,水之钟也;川谷,水之分也。道,万物之宗也;万物,道之末也。皆水也,故川谷归其所钟;皆道也,故万物宾其所宗。


圣人将原木般简单、质朴的本性化入具体的事物中,以事物的物质状态来命名,怎么能因为知道了名字和外部特征就忘记了本性,追逐次要的、表面的而丧失了根本呢?知道应该恢复于本性才能在万物中体会道而不会有危险。江海,是一钟的水;河流,是一分的水(钟是比分大一级的计量单位。)道是万物的本始;万物是道的具体表现。道和万物就像江海和河流都是水一样,本质是相同的,所以河流汇集成江海,万物都宾服于道。


【经典解读】

通过前面叙述我们知道老子反对通过战争、暴力来取得天下,认为战争只是在不得不用的时候才可以采用,而且还要怀着悲悯的心情去对待它。既然战争不可以凭恃,应该如何取得天下呢?就是“道”。老子说“道”虽然是无法名状的、原始朴素的、幽隐难见的,但它却是宇宙中最基本的规律,万事万物都不能让它臣服,而应该依照着“道”而运行。所以,侯王如果想要得志于天下,也不能违反“道”,如果其政合乎于“道”,那么天下就自然而来了,就像百川归海那样自然。


这和儒家思想相近,虽然他们提倡的“道”和“仁德”是有区别的,但在取得天下不靠武力上却十分一致。孔子说:“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拱之。”孟子说:“得道者多助,失道者寡助。寡助之至亲戚畔之,多助之至天下顺之。”可见只要君主依从“道”,而合乎君王之德,天下就自然归顺于他。所以舜迁到哪里,哪里就成为城邑;商汤以七十里得天下;周文王以百里取天下。夏桀、商纣、隋炀帝坐拥天下却身死国灭。


“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”,万物出现以后,就需要对其进行描述、表述、定位,这就是“名”,名分有了之后,就应该依照“道”去运作,无论是对事物,还是对自己都应该知道适可而止的道理。一个制度建立以后,其中的方方面面都应有确定的名分,人要遵守这些规则,不可随意逾越;要知道自己的能力限度,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,不至于遭受祸患。儒家就十分重视“名”,如果说老子的“道”是天地自然之规则,那么儒家的“名”则是仁义礼智之规则。老子强调先天存在的规则,孔子则强调经过贤人改造的规则。所以孔子说:“名不正则言不顺,言不顺则事不行。”司马光在《资治通鉴》中也说:“天子之职莫大于礼,礼莫大于分,分莫大于名。”显然,儒家将“名”作为一切政策的根据,而老子则认为“名”只是由“道”衍生出来的,对“名”应“知止”,让它依从于“道”,这样才会不危不殆。


我们在现实中既要看到“名”对制度存在的巨大作用,同时也应注意不要“为名所困”,僵化桎梏,最后“被名所累”。先贤制定“名分”是为了便于行事,使社会有秩序,符合于“道”,而非扭曲“道”以让他适用于“名”。叔孙通治礼乐使朝廷秩序井然,这是“名”的进步意义,而那些“君要臣死……”“夫为妇纲”的陈规旧俗则是“名”之过。只有认识到这不同的方面才能让“名”合乎“道”,依其行事才能不殆。


【哲理引申】

中国人自古看重名分、规矩,认为遵守祖制、传统是处理大事的重要原则。《吕氏春秋·仲冬纪》上记载了这样一件事。纣王同母兄弟共三人,老大是微子启,老二叫中衍,老三就是纣。他的父母开始想立微子启为太子,但太史不同意,因为他们生微子启时,他的母亲还是妾,后来做了正妻以后才生的纣,按照礼法,嫡子才能被立为太子。太史称:“有妻的儿子就不能立妾的儿子。”因此纣被立为了继承人。微子启十分贤德,后来被孔子列为“殷之三仁”之一。而纣却荒淫自大,最后导致殷王朝灭亡。故而《吕氏春秋》感慨说:有这样的法度,还不如没有法。


然而对于此事司马光却说:“如果让微子启代替纣王,殷商就不会亡国;让季札做吴王,那么吴国就不会混乱。但他们宁愿亡国也不这么做,就是因为礼节不能乱。”司马光的说法遭到了后世很多人的批评,从老子的观点看,他就是忽略了“名”也应该“知止”。过分在乎名分就会造成危殆。正如司马光所在的北宋,没有违反礼法,选了个不懂治国,只知道嬉戏玩乐的宋徽宗做皇帝,到头来还是一样亡国。


其实,古代也有在选择继承人时不被礼法、名分所拘束的智者。春秋时,赵简子就是这样的人。当时晋国各个世卿之间斗争十分激烈,一个家族一旦选出一个不合格的继承人来就有可能被其他家族击败、淘汰,他们在选择继承人时都十分谨慎小心。


赵简子有很多儿子,其中一个妾为他生了个儿子叫毋恤,这个孩子因为是庶子,所以在诸子中名分最低,连赵简子都忽略了这个儿子的存在。毋恤虽然不受重视,长得又丑,但他从小就敏而好学、胆识过人,不似哥哥们那样纨绔,久而久之,引起赵氏家臣姑布子卿的注意。姑布子卿素来以善于给人看相而取信于赵简子。一天,赵简子将他招来,请他给自己的儿子们看相,当时毋恤并未被招去。姑布子卿看了半天,只是摇头,赵简子心中十分失落,以为自己的儿子竟然没一个被看得上的。这时姑布子卿说,刚才进门时看到了一个孩子,十分有富贵相,将来一定可以兴盛家族,不知是谁?于是赵简子把所有孩子都招来,姑布子卿趁机推荐了毋恤,从此他的父亲才开始重视他。


赵简子十分注重对儿子们的教育和培养。他将训诫之辞,书于若千竹板上,分授给诸子,要求他们认真习读,领悟其要旨。并告诉他们三年之后要逐一考查。然而在考查时,他的儿子们包括太子伯鲁,没一个能背得出竹板上的内容的,甚至连竹板也不知遗失何处。只有毋恤对竹板上的训诫背诵如流,而且始终将竹板携藏于身,经常检点自己。于是,赵简子开始相信姑布子卿的推荐了,认为毋恤为贤。


当这些孩子长大成人,赵简子又对他们进行了更深的考察。有一天,他召见儿子们说:“我将一宝符藏于常山之上,你们去寻找吧,先得者有赏。”于是,诸子纷纷前往常山寻宝。可是,他们谁也没有找到宝符,只得空手而归。只有毋恤说:“我得到了宝符。”赵简子闻听便让他将情况道来。毋恤说:“凭常山之险可以居高临下进攻代国,代国即可归赵所有。”赵简子听罢高兴异常,顿觉只有毋恤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,是赵氏难得的继承人。于是,废掉了长子伯鲁,破例立毋恤为太子,就是后来的赵襄子。


赵襄子后来果然成为一位出众的家族领袖,他顽强能忍、具有远见,带领赵氏抵抗智伯,最后联合韩魏共同攻灭最强大的智氏,为三家分晋奠定了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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