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-第七十九章

【原文】
和大怨,必有余怨,安可以为善。是以圣人执左契,而不责於人。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。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
【译文】
不明理其契,以致大怨已至。而德以和之,其伤不复,故必有余怨也。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。有德之人念思其契,不令怨生而后责於人也。彻,司人之过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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